根據原人事部、建設部《關于印發〈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〉的通知》(人發〔2002〕111號)文件規定,凡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,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:
(一)考全科報名條件
1.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??茖W歷,工作滿6年,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。
2.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,工作滿4年,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。
3.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,工作滿3年,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。
4.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,工作滿2年,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。
5.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,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。
(二)免二科報名條件
符合人發〔2002〕111號文件有關報名條件,于2003年12月31日前,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《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》,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免試《建設工程經濟》和《建設工程項目管理》2個科目,只參加《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》和《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》2個科目的考試:
1.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。
2.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??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。
(三)增報專業報名條件
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,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,選擇其他專業的《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》科目,報名參加增報專業的考試。成績合格后核發成績合格證明。
因違反考試紀律,依據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》(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)于2017年4月1日前受到處理且尚在??计趦鹊娜藛T,不得報考 |